辽宁、海城、中小村简介 中小村隶属海城市中小镇,位于镇政府所在地,属沿河平原地区,东与闻名全国的西柳商贸城毗邻,南与名满九洲的感王黄金市场接壤,西与镁砂之都大石桥一衣带水,北靠百年商贸古镇牛庄。距沈大高速公路西柳出口...[点击详细]
中小居民委员会http://www.zxjwh.org/发布时间:2015-12-17 16:45:50
中小居民委员会2016年度土地发包
实 施 方 案
为了加快我村经济发展,提高土地经营效益,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确保土地增产、农户增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土地发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完善我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优化农业发展方式,不断增加我村居民收入,正确处理土地承包甲乙双方的利益关系。加快我村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二)基本原则
1、依据政策,确保公平。依据国家政策,按照简便易行,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监督、合同制约的原则。
二、土地发包管理制度
1、召开群众代表及部分党员代表座谈会,对我村土地发包形式、发包招标底价、征求意见。
2、制定土地发包方案,并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3、结果公示,我村将对土地发包情况进行7天公示,以便于我村群众监督。
三、土地承包经营细则
1、土地承包合同为五年,(即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土地承包签订合同同时交纳2016年土地承包金及抵押金。
3、甲方按照乙方承包面积,每亩地收取抵押金100元(不计息)。合同期满,土地恢复原貌押金退回。
4、国家及各级政府所给的粮食直补金,及综合补贴资金等付给原分地户,分地户承担政府下达的各项负担资金任务。
5、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有义务依法进行经营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如需改变土地经营性质,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得到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果当年2016年粮食(玉米)价格上下浮动,每斤0.10元(按照上一年2015年玉米的平均价格每斤0.7元为准),下年承包金增减(按照每亩单价)百分之十收取。
7、村委会及上级政府如需征用土地,乙方应服从,在原合同中减去征地面积,合同效力不变。如果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所造成的损失按照现价给乙方合理赔偿,各项费用如作物所需的生产资料全部投入后可参照上一年秋季粮食产量及价格给予补偿,收获后不给任何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集体。
8、并于当年的12月10日前结清下一年的承包费。如有违约,承包押金不予返还,土地另行发包。
四、发包土地规模、标底及分布
旱田总计:1017.06亩,底价 400 元/亩。
(一)、 1、东河沿: 316 亩。
2、 东大台房东: 165.77亩。
3、四日地南: 32 亩
合计:513.77亩
(二)、1、西大道北: 139亩。
2、后小场院: 22 亩。
3、大树林子: 80.62 亩。
4、铁道南: 148.78 亩。
5、四日地西北: 57 亩。
6、东大台房后::55.89亩
合计:503.29亩
水田总计:113亩,底价 600 元/亩。
1、三鱼公司西南水田: 113 亩。
五、蔬菜大棚(窖地儿)承包费的征收
1、维持现有农户承租模式不变。
2、蔬菜大棚(窖地儿)承包费600元/亩。
3、闲置大棚(没有进行棚菜生产而改种玉米等农作物的,本年度随旱田承包费最高价)承包费 元/亩,(每年一议)。
4、如农户不再续租,土地恢复原貌,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后另行发包。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村土地发包工作顺利实施,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小村成立土地发包领导小组:
组长: 姜 永 波
组员:郑百直 朱占君 郑 闳 郑丕奎
郑丕年 刘国平 马井奇 韩殿鹏
七、方案未涉及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中小居民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度十二月十三日